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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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编辑:采编003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1-16       访问量: 次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意见的函》(黑人社函[2013]636号)的精神,核准省安科中心各类岗位分别为:管理岗位3个,副处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33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现将各岗位聘任条件公示如下:

一、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 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 各岗位具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由省安全监管局任命。

(二)专业技术岗位

以下各级别岗位条件按照先后顺序依次排序。

1、 正高级岗位

已经聘任为正高级岗位的按照聘任时间排序优先聘任。

2、 副高级岗位

(1)已经聘任为副高级岗位的按照聘任时间排序优先聘任。

(2)具备副高级职称资格未聘任副高级岗位的科室负责人的优先聘任,且依次按照副高级职称评审时间、聘任中级岗位时间和担任科室负责人时间先后排序。

(3)具备副高级职称未聘任副高级岗位的其他人员,依次按照副高级职称评审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先后排序。

3、 中级岗位

(1)已经聘任为中级岗位科室负责人的优先聘任,且依次按照中级职称评审时间、聘任中级岗位时间和担任科室负责人时间先后排序。

(2)已经聘任为中级岗位的其他人员,依次按照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先后排序。

(3)具备中级职称资格未聘任中级岗位的科室负责人优先聘任,且依次按照中级职称评审时间、担任科室负责人时间先后排序。

(4)具备中级职称资格未聘任中级岗位的其他人员,依次按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先后排序。

4、初级岗位

(1)已经聘任为初级岗位的按照聘任时间排序优先聘任。

(2)未聘任初级岗位的其他人员依次按照初级职称评审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先后排序。

(三)工勤技能岗位

聘任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需具备相应技术资格。

以上岗位聘任条件公示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12:00。

中心职工如对上述聘任条件有异议或建议可将意见书上报至中心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上报意见书地址:人事科 甄佳处 321室。

省安科中心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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