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省安科中心实验用房改造项目。
二、招标单位
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三、施工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街50号。
四、招标内容
省安科中心实验用房电气系统改造设计施工,配电间墙面、地面处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局合法注册的公司。
2、本次招标采取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应具有建筑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有建筑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电气改造设计,施工方案确认后45天内完成现场施工和验收。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报工期,自报工期每拖延一天,罚中标价千分之三。
七、质量要求
1、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开展设计工作,需提交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2、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需经招标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需提交竣工图纸。
3、配电柜内开关应为ABB或施耐德,配电柜、电缆及各楼层配电箱等其他设备材料均为国标标准。
4、所有设计施工项目均应符合国家标准。
5、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完好,投标文件需要有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内容。
八、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方项目内容,提供设计方案和施工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报价。
2、根据在不影响招标单位正常办公条件下施工作业的要求,结合实际,自报工期和工期规划。
3、投标文件需要有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内容。
4、投标报价包工、包料,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5、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退还)。
6、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统一装订,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
7、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九、招标工作程序
1、招标预备时间:2018年7月2日,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企业资质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到省安科中心招标工作小组307房间领取招标公告,并对现场进行勘测。
2、开标时间与地址:2018年7月10日,投标人携带投标文件,省安科中心二楼会议室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