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政府安委会,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统一部署,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2018年全省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统一部署,为组织开展好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各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动员部署活动。5月底,组织召开全省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各地、各系统也要通过召开部署会议、启动仪式等形式,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层层动员、层层部署,推动省市联动、部门联动、政企联动、媒体联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此项活动由各市级政府安委办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组织。
(二)开展全省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市地、县区要设立分会场,各级政府和活动组委会领导要出席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知识,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和手机报等宣传媒介,要通过主题采访、专家访谈、在线解读、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各地要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在当地电视台、LED户外显示屏及公共交通工具的车载宣传媒介上循环播放公益宣传片、宣传动图,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标语(附件1),加大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宣传力度。要通过组织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广场舞大赛、体育赛事等活动,提高群众的广泛参与热情;通过制发印有“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的文化衫、环保手提袋、车衣等,扩大活动的长久传播效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举办主题文艺晚会、网络直播等宣传咨询日活动。此项活动由各级政府安委办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组织。
(三)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6月下旬,省政府领导将带头深入企业开展主题宣讲活动,省活动组委会领导、有关中央驻省和省属企业负责人参加活动,部分企业做经验交流。此项活动由省政府安委办负责组织。
各级政府安委会及有关成员单位和中央驻省、省属、市属企业负责同志要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主题宣讲活动,要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巡回宣讲团等形式,深入党政机关、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此项活动由各级政府安委办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组织。
(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方案》,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通讯综述等形式,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要与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统筹协调中央和省及地方报刊、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加大报道力度、增加报道频次,发挥新媒体优势扩大立体宣传形式、内容,确实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言”,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突发舆情信息沟通、报送渠道,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此项活动由各级政府安委办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组织。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省政府安委会在
(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关于组织“大规模培训”要求,“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启动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从6月份开始至12月底,通过专题培训、研讨培训、体验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分批轮训”的方式,对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管理知识、岗位职责等培训,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监管干部安全监管能力,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技能、知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此项活动由各级政府安委办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组织。
(七)开展事故灾害警示和安全知识常识教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收集,集中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摄制的《生命至上科学救援》《施精准之策固预防之本——构建双重预防管控机制解读》《生死之间》《隐患直击》等一批公益广告和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警示教育展,鼓励有条件单位拍摄警示教育片,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省受警示”。落实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通过组织观看安全宣教警示片、开展安全知识讲堂、应急演练等,提升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安全常识和应急逃生能力。此项活动由各级政府安委办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组织。
(八)开展网上安全月活动。各市地、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加国家活动组委会组织的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歌曲大赛、摄影作品展、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活动,省活动组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每周一考”有奖答题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此项活动由各级政府安委办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组织。
三、全省“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8年“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从6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在全省各地同步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一是开展“一带一路”专题行。采访“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二是开展安全责任专题行。集中报道各地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三是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采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应用、实施情况;采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情况。四是开展依法治安专题行。结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各地、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及时曝光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国家、省级主要媒体、行业媒体开展的省级集中参访活动由省政府安委办与省委宣传部联办,相关市级政府安委办配合;各地开展的活动由各级政府安委办负责组织、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实施。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2018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成立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主 任:聂云凌 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李明春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中超 省政府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刘红岩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成 员:王忠华 省政府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庞玉红 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杜 毅 省工信委副主任
赵 广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陈 健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李泰峰 省住建厅副厅长
潘 杨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白雪华 省农委巡视员
韩慧峰 省文化厅副厅长
唐衍伟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巡视员
李瑞林 省煤管局局长
刘学东 黑龙江煤监局纪检组长
刘 丽 省总工会副主席
孙 亮 团省委副书记
郭 砾 省妇联副主席
联络员:姜子忠 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国璇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尚铁权 省文明办创建协调处处长
战百方 省工信委安保处处长
张建华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督导处副处长
张鹏飞 省公安消防总队宣传处处长
崔 任 省住建厅副主任科员
赵庆学 省交通运输厅安监处处长
孙立群 省农委办公室副主任
何忠策 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长
吴金生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处长
吕宏祥 省煤管局安监二处处长
赵韧刚 黑龙江煤监局监察专员
田丽莉 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曲天宇 团省委调研员
王义东 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省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主任由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王忠华兼任,各有关部门联络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活动,承担全省大型活动的落实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紧密结合实际。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紧密结合当地行业领域的实际,把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指导,务求工作实效。要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要加大对企业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力度,通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指导督促企业担负起安全生产宣传的社会责任,扩大安全理念、知识、技能的传播范围,走出企业、走上街面、走向社会。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在6月份组成检查组,对各市地落实上级活动部署、开展地域性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7月初,依据《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考核评分表》(附件2)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相关内容的依据。
(三)注重典型引路,掀起活动热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推动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省活动组委会将适时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择优推荐。
(四)加强信息通联,确保及时报送。请各市(地)政府(行署)安委办和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办及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
省活动组委会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省安监局(邮编:150001);省活动组委会文件交换地址: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省活动组委会电子邮箱:hljaqyhd@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徐宝德,0451—51858513、18104614601。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
黑龙江安全生产信息网网址:www.bzxmmj.com
微信公众平台:黑龙江安监
附件:
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 .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
3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