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宣教
位置: 首页 — 监管业务 — 安全宣教
关于命名2018年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公告(黑安监公告〔2018〕7号)
       编辑:安然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22       访问量: 次

根据《黑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黑安监发〔2016〕46号)要求,经自评、申报、审核、初评、现场评审、综合评审、联合评审、公示和局务会审议等程序,决定命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物业管理二公司乘风供热分公司、黑龙江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嫩江县公路客运总站、北安完达山乳品有限公司为“黑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决定继续保持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黑河销售分公司嫩江经营部、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双城分公司“黑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决定撤销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大庆蒙西水泥有限公司、鸡西煤矿机械有限公司、黑龙江三道湾子金矿有限公司、海林欣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2018年5月22日

排行榜        
联系我们    |    网上咨询    |    举报投诉    |    网站地图

主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街50号  邮箱:hlsafetygov@sina.com  邮编:150040  黑ICP备11005875  网站标识:2300000034

技术支持: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哈公网监备23010002003881号   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分辨率144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