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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黑安监〔2017〕110号)
       编辑:后台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08       访问量: 次

各市(地)、省直管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方式转变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出台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取消安全监管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细化了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这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效能,提升“三同时”的实施率和覆盖面。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适应改革需要,转变工作思路与监管方式,依法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推动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本地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整改

《通报》中指出的“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职业病防护措施不规范、职业健康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我省不同程度存在。各地要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哈尔滨、大庆市安全监管局要根据《通报要求》,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置,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并于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

三、依法履行职责,做好分类分级监督管理

近日,省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黑安监发〔2017〕37号),对我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分类分级监管、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验收监督核查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确定的事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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