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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黑安监〔2017〕117号)
       编辑:后台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07       访问量: 次

各市(地)、省直管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推进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打造一批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近期,省安全监管局组成专家组对全省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及时部署落实,强化组织推动

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各地分别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目标、重点、标准、步骤,对本地创建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哈尔滨、齐齐哈尔市结合企业数量多、涉及范围广的实际,分别组织31户、32户企业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创建工作。伊春市成立以安全监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将创建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据统计,全省共有63户市级、181户县(区)级示范企业开展创建工作。

(二)加强指导服务,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按照省局编制的《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指南》积极深入企业,指导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创建工作。牡丹江、伊春市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互相学习、交流经验、查找不足。黑河市聘请省级职业健康专家对创建企业进行指导,并对创建工作不力、职业健康条件没有达到法规要求的企业进行经济处罚。鸡西市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市132户涉及尘毒危害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三)企业认真落实,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创建活动,企业职业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中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相继投入7000多万元,用于防尘防毒设施建设改造,作业场所粉尘、硫化氢、溶剂汽油、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分别下降5.2%、7.8%、6.3%和5.6%。齐齐哈尔华鹤集团金鹤门业发展有限公司投入280万元建设自动喷漆系统,有效改善了工人喷漆作业环境。双鸭山新时代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投资200多万元改造包装和装车设备,职业健康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其他各创建企业也通过以无毒或有害性低的物质代替有毒或有害性高的物质,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增加防尘防毒设施,加强职业健康管理等措施,有效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

二、考核结果

经专家组考核,结果如下:

(一)市地层面:绥化、哈尔滨、鹤岗、牡丹江、大庆、伊春、鸡西、齐齐哈尔、省农垦总局、双鸭山、佳木斯市11个市(系统)综合评分90分以上,七台河、抚远、黑河、大兴安岭地区、绥芬河市、省森工总局6个地市(系统、省管市)综合评分90分以下。

(二)企业层面: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大庆油田化工集团甲醇分公司等8家企业评分95分以上,黑龙江吉地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萝北县鑫隆源石墨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评分在90至95分之间,黑河关鸟河水泥厂、黑龙江大龙水泥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评分在80至90分之间,森工系统佳木斯金生玉蕴木业有限公司、森工系统宁安市亿森木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评分80分以下(见附件)。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地市(系统)工作不够到位。绥芬河、抚远市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创建企业数量不足;七台河、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森工总局只组织市级示范企业开展尘毒危害治理创建工作,没有组织县(区)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二)示范企业创建水平参差不齐。考核验收最高得分者中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化工一厂得98分,而最低得分者仅得47.8分,两者差距大,后者根本不能满足示范企业创建标准要求。

(三)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企业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抓好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各地要按照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标准,监督指导企业改进工艺,强化管理,提升企业尘毒危害治理水平。同时,积极组织县(区)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每个县(区)都打造出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典型。

(二)积极推广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经验。省局将择机组织召开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现场会议,交流尘毒危害治理经验。各地也要及时总结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考察学习等方式引导其他企业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夯实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三)做好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各地要把尘毒危害治理作为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列入年度执法计划,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不认真、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完善、防护用品不合规以及危害浓(强)度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市级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考核结果

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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