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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节期间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函字〔2017〕68号)
       编辑:后台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5       访问量: 次

各市(地)、省直管市政府(行署)安委会办公室,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会办公室,中省直有关部门,龙煤集团:

为做好2017年国庆节期间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信息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报告事故信息,严防迟报、漏报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事故信息接报和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事故信息报告规定,进一步强化首报意识。接到事故信息后要尽快了解掌握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事故信息,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事故信息报告和续报工作。事故具体情况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要先电话报告事故概况,并及时报送文字材料,同时将事故信息录入统计直报系统。

二、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地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相关要求,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遇有突发事故,要及时处置并上报事故信息。请于9月28日前将各市(地)、省直管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中省直有关部门、龙煤集团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安排情况(附表1)报省政府安委办,务必填写清楚所有姓名和手机号。联系人:张译文;联系电话:0451—51858528、51858515。

三、报送事故统计情况要求。各地市安监局、各单位于10月8日12时前,将节日期间(10月1日至10月7日)各类事故汇总数据(市地、省直管市、省农垦和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报附表2,中省直有关部门、龙煤集团报附表3)传真至省政府安委办,无事故报空表。10月8日再发生事故仍需报至省政府安委办值班室。值班室电话:0451—87015800。

附表:1.2017年国庆节期间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情况表

2.市(地)、省直管市2017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统计表

3.部门、单位2017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统计表

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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