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文号:
    黑安监〔2018〕35号
  • 发文单位:
    安监局(办)
  • 主题分类:
    其他信息
  • 起草处室:
    监管三处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文日期:
    2018-05-16
标       题:
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能力培训的通知(黑安监〔2018〕35号)
公文公告
位置: 首页 — 监管业务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 公文公告
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能力培训的通知(黑安监〔2018〕35号)
       编辑:安然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16       访问量: 次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大教育大培训”部署,省安监局决定委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安全监管监察学院(青岛)联合组织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能力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

借鉴原国家安监总局培训方式,与高校联合开展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及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业务水平,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二、 培训内容及考核方式

(一)培训内容

1、当前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

3、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

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及典型事故应急管理案例处置;

5、工作经验、学习体会交流和培训考核。

(二)考核方式

培训结束10日内,根据培训内容并结合企业实际,撰写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论文。

三、参加人员

(一)全省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各市级安监局主管领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及审批科(处)室主要负责人;

(三)省局监管三处全体人员。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全省参训人员共计222人,分两期进行,第一期111人,第二期111人(学员名单见附件)。

第一期培训时间:5月22日至24日,5月21日报到。

第二期培训时间:5月29日至31日,5月28日报到。

报到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18号,青岛海都大酒店。

培训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内。

五、工作要求

(一)培训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程组织,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食宿费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统一收取。

(二)校方于5月21日、25日、28日和6月1日,分别在青岛流亭机场统一安排接送站,请各地安监部门人员负责汇总本地区学员航班信息和电子版一寸免冠照片,第一期于5月18日前,第二期于25日前报省安监局监管三处。

(三)各地安监部门带队人员为本地区学员分组组长,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如期参加培训,并配合省安监局做好培训期间学员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学员按时报到、离校。

(四)全体学员培训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要求,遵守培训纪律,禁止请假,并于培训结束10日内,提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论文。省安监局将组织评选,优秀论文推荐给安全生产报等主流媒体作经验交流。

省安监局第一期联系人:张典,13936512325。

省安监局第二期联系人:孙博,1810460585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联系人:孟祥聚,13854665435。

青岛海都大酒店联系电话:0532—86108888。

附件1:黑龙江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能力培训班第一期学员名单

附件2:黑龙江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能力培训班第二期学员名单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

排行榜        
联系我们    |    网上咨询    |    举报投诉    |    网站地图

主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街50号  邮箱:hlsafetygov@sina.com  邮编:150040  黑ICP备11005875  网站标识:2300000034

技术支持: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哈公网监备23010002003881号   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分辨率144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