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一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我省天气转暖,“五一”假期临近,人民群众出行和旅游增多,人流车流和商业活动大量增加,安全监管压力和事故风险不断增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通知》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始终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形势,提前研判汛期面临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和治理措施,全面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要结合落实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18〕18号)要求,根据“五一”假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立即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和景区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严格排查治理隐患;分管领导同志和相关部门要进行明查暗访,推动专项检查有效开展。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强化应急管理,加强灾害天气预测预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
三要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防汛重点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坚决防范各类事故。
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