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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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评查情况的通报(黑安监〔2018〕1号)
       编辑:安然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1-08       访问量: 次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省安全监管局对哈尔滨等6个市局2017年行政执法工作及处罚案卷情况进行了评查,并对其他市(地)、系统进行了交叉互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查工作涵盖了15个市(地)、系统及23个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从评查情况看,各级安全监管局能够合理编制本地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黑安监办发〔2017〕61号)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台账。

被评查行政执法工作的15个市级安全监管局中,哈尔滨市安全监管局等12家被评为优秀,占总数的80%;大庆、鹤岗、绥化市安全监管局被评为合格,占总数的20%。23个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中,被评为优秀12家,占抽查总数的52.17%;合格9家,占抽查总数的39.13%;东山区和北林区安全监管局2家被评为不合格,占抽查总数的8.7%。

评查行政处罚案卷共90本,其中市(地)、系统安全监管局44本、县(市、区)46本。被评为优秀案卷为32本,占抽查案卷总数的35.56%;合格案卷为54本,占抽查案卷总数的60%;不合格案卷4本,占抽查案卷总数的4.44%。省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向阳区安全监管局全年没有行政处罚案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工作方面

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不合理,工作缺乏严肃性。齐齐哈尔市安全监管局执法工作计划存在未列明检查企业,大庆市龙凤区安全监管局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企业367家次,绝大部分执法检查文书问题雷同,流于形式。绥滨县安全监管局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不规范,且未向同级政府备案。

2、宣传培训不到位。大部分市(地)、系统及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只是参加安监总局组织的视频培训,本单位未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进行进一步的宣贯和培训,执法人员不能深入学习和掌握有关要求,导致执法程序不统一、标准不高。

3、执法设备配备不足、执法系统未得到全面普及应用。大庆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安全监管局均存在执法设备配备不足等情况,不能满足正常执法工作需要;伊春市汤旺河区安全监管局个别执法人员不能熟练应用执法系统;大庆、鹤岗、绥化市和伊春市伊春区安全监管局个别业务科未使用手册标准模版执法文书。

(二)案卷评查方面

1、重视程度不够,自评工作流于形式。个别单位虽然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但评查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不高、不严格,检查不出具体问题。集贤县安全监管局《佳木斯市中石佳鑫运输有限公司油罐车违反操作规程案》、《双鸭山万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柴油罐车未建立专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案》,绥化市北林区安全监管局《绥化市北林区五营乡农机站加油站未穿防静电服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绥滨县《黑龙江比优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绥滨店未按照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案》等4本案卷被评为不合格卷,但在自评过程中未被发现。

2、适用法律不准确。有的案卷违法行为定性不准,导致法律条款与实际违法行为不符,有的行政处罚事项不在实施主体法定职权范围内。鸡西市安全监管局《新鑫旭气体有限公司未定期组织演练案》、《鸡西市丰源石墨制品厂未定期组织演练案》等案卷适用法律未具体到款或项,或者款项称谓混淆不清。伊春市安全监管局《伊春市东方石油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案》、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全监管局《哈尔滨市蓝翎酒店培训类违法案》等案卷自由裁量阐述不清,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程度、或者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

3、案卷证据收集不足。个别案卷证据收集不充分,有的仅凭涉案物品感官或当事人的询问笔录证明违法事实。被处罚企业有关证据不足,证据链缺失。黑河市安全监管局《江苏华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五大连池项目部电焊工牛宗方、朱信康、蒋裕福和梁孝凯无证作业案》、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安全监管局《齐齐哈尔农垦鑫源商贸有限公司在烘干塔等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等案卷中复印件、照片等证据材料没有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

4、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安全监管局《大兴安岭鑫昌泰水泥有限公司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案》、苇河林业局安全监管局《中铁五局哈牡五标二分部该生产经营单位有1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案》等案卷归档顺序混乱,不符合要求。牡丹江市安全监管局《宁安市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案》、佳木斯市安全监管局《桦南县林家采石场王书林、崔河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焊工)作业案》等案卷执法文书填写不完整、不标准、错字多,语言表述不通顺,有的案卷执法文书前后名称表述不统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安全监管局《齐齐哈尔市金车织造有限责任公司锁闭安全疏散出口案》等案卷中执法文书没有加盖执法单位印章,领导审核、审批没有签署意见。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各市(地)、系统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本地区企业特点,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要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评查工作,及时纠正行政执法和案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行政执法过程管控,杜绝行政执法工作体外循环。

二要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各市(地)、系统安全监管局要结合这次行政执法工作评查的问题,举一反三,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避免发生同类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学习宣贯力度,定期组织培训,做到所有人员都能够熟练使用行政执法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督,逐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要严格执法,教育和惩戒并用。全省各级安全监管局要严肃对待行政执法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和处罚力度,对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一定要依法依规履行行政执法程序。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自由裁量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坚决杜绝越权执法和随意性执法行为。

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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