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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辑:采编003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1-12       访问量: 次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和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2014年,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全局依法行政、打造“阳光安监”、提升监管效能的重中之重,作为实现“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支持”工作格局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重点做了5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组织机构,由局主要领导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研究过问、听取汇报、作出批示指示,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做为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安监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2014年,局领导班子共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3次,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3次,做出批示7次。二是落实责任。局办公室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按职责下达工作任务,保证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大约束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地)安全监管局目标责任制年度绩效考核,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对没有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地市,严格按考核方案“一票否决”。四是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政务分类”栏目。按照上级要求,新增加了“公开指南、挂牌督办、事故报告、决策公开、集中采购”5个栏目,使政务公开分类栏目达到18个,基本涵盖了我局的所有职能和重点工作,适应了政务公开工作发展的需要。五是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提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驾驭事故舆情能力,按月发布事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二、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要求,重点加大了四个方面的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网络信息报送与发布工作。截止到12月31日,省安全生产信息网共发布各类信息1947条,其中要闻1037条,公文公告321条,媒体视角287条,互联网信息312条,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1558条,报送数和采用数分别位列省直厅局52个统计单位第三名。二是通过媒体和网络及时公开我省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省安全监管局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和2013年部门决算、2014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重大工作部署和活动、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及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事故查处及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情况。三是通过省局网站和发布公告、通报等形式,及时公开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和资质审批情况、被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批和办证情况;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考核及审批情况;全省金属非金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闭名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违规企业“黑名单”;“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落实情况。2014年,共公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42户、证照过期企业441户,分三批在黑龙江日报、东北网等主流媒体公开29户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名单。10月21日,省安全监管局召开第13次局务会议,研究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重大隐患和举报事故等问题的11户企业处理意见,23日以省政府安委会公告形式,在东北网、局网站公开曝光上述11户企业。四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省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省安全监管局各类文件375份,其中行政许可类99份、行政强制类1份、行政奖励类2份、其他行政权力类37份、部门文件116份、重点工作120份。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审批公开和举报查处力度

2014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重大部署,深入梳理和总结我局现有的27项行政审批事项,确定取消9项、下放9项,占全局行政审批事项的51.8%,取消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事前备案为事后备案,切实方便企业办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同时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工作,设立审批服务窗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合理设置审批环节,修改完善审批程序,不断提高审批效率。2014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532项,网上审批率达到100%,网上审批提速率位省直各厅局前列。

2014,我局共召开局务会议14次、局长专题会议12次,集体研究审议重大招投标项目8项,研究批准行政许可(包括延期换证、预评价审查、安全专篇审查、项目设立审查)、审批(包括建设项目和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项目23项,组织公开招标3次,支付安全监管监察装备货款9笔,共计4835.37万元,未发生违规问题。我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的要求,都通过网站和媒体主动公开以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向全社会公开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0451—12350),全年共受理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举报事项36项,逐项调查核实,共查实9项,并及时反馈举报者。

四、加大事故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如实公布事故情况

一是每季度在《黑龙江日报》公开全省各地市、省直管县(市)和有关部门等19个事故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年度控制考核指标进度执行情况,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各地、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二是每月通过局《安全生产信息》,同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安全监管局网站公开全省以及煤矿、道路交通、工商贸、火灾、铁路、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情况,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一次死亡10—29人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014,我省发生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即鸡西市城子河区安之顺煤矿“8.14”重大透水事故;发生一次死亡9人事故1起,即鹤岗市兴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7.5”较大顶板事故。对这2起事故,省安全监管局通过网站及时报导,正确引导舆论。按照国家规定,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由黑龙江煤监局负责。但由于这2起事故是瞒报事故,我局按照国务院安委办挂牌督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以省政府安委办名义已责令黑龙江煤监局加快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于2015年1月14日分别公开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同时于2014年12月17日,公开了双鸭山市宏瑞矿业有限公司2013年10月18日发生的重大瓦斯瞒报爆炸事故(死亡11人)调查处理情况。

五、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指导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们今年把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履行行业牵头部门监督指导责任。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章建制要求,制定修订了局《政府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政务公开责任,细化了公开内容,明确了公开的形式、发布、审核、管理等工作要求,推动政务公开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两项制度制定后,我们将其纳入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于今年8月付印,发至机关每一名干部职工及各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受到基层的广泛好评,有力指导和推动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由局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带队,深入检查和指导重点地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及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情况,本部门“职权目录”编制及公开情况,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公开情况,安全监管系统政务公开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情况等,切实推动了重点工作落实。检查结束后,我们把检查结果向全系统通报,并纳入省安全监管局对地市2014年度绩效考核。三是加强培训。从去年起,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基层安全监察员教育培训内容,每期培训班都安排政务公开课,并作为结业考试的重点。目前,我局通过安全监察员培训班,共培训各地市、县区安全监管人员1300多人,占全省专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总数的44%,进一步普及和宣传了政务公开政策和法规知识,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4年10月24日,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检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后,高度评价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认为我局走在了省直83个单位的前列,并要求我局再接再厉,成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兵。

201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对照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面对日益繁重的政务公开工作感到压力越来越大。三是对基层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力度有待强化,对基层普遍存在的问题了解不及时,研究解决不够。

2015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和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定期指导和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拓展完善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加强硬件建设,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配齐相关设备设施。三是在省政府网站、局网站和机关办公电子大屏幕上及时公开完善有关工作信息,为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努力。四是在建成政务外网的前提下,抓紧调试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保证尽快投入使用,使机关各项工作均在“阳光”下运行,更全面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五是切实履行行业牵头部门责任,指导和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抓紧解决存在问题。六是积极取得党组重视和支持,争取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

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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