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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辑:采编003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1-12       访问量: 次

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黑政务公开办发〔2013〕3号)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部署,认真推进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省安全监管局党组对国务院《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安委办〔2012〕27号)和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一是及时转发国务院安委办〔2012〕27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安委办充分认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切实提高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公开,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第二天,我局就召开党组会,原原本本传达学习马凯国务委员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同志的发言。同时,在领导传阅的基础上,专门学习了国务院《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国务院安委办〔2012〕27号文件,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特别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省安全监管局网站还及时挂出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三是召开处级以上干部会深入系统学。深入学习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务院安委办〔2012〕27号文件,引导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充分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国务院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四是起草印发《关于深入贯彻国家安监总局56号令进一步加强安监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黑安办发〔2012〕56号),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方式、程序和内容。

二、完善制度,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完善制度、落实责任,重点做了4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杨宝田同志任组长、其他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了工作程序和分工。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研究过问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做为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2012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共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3次,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3次。三是局政务公开办认真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按职责下达工作任务,保证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四是修订完善了《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政务公开推进方案》、《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保密管理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和《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政府网站信息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确了公开范围和方式,规范了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和发布工作,建立了基本工作制度;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提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驾驭事故舆情能力,按月发布事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公众知情权。

三、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公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一是加强网络信息报送与发布工作。2012年,365bet365备用网址共发布各类信息1899条,其中编辑发布省局文件170条,要闻213条,地市安全生产信息1364条,互联网信息152条,报道会议和活动93次,报送量和采用量均位列53个省直厅局第一名。二是通过媒体和网络及时公开我省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省安全监管局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重大工作部署和活动、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及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等情况。三是通过省局政府网站和发布公告、通报等形式,及时公开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和资质审批情况、被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批和办证情况;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考核及审批情况;全省非煤矿山关闭企业名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违规企业“黑名单”;“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落实情况;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结果等重大事项。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省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省安全监管局各类文件1038份,其中行政许可类48份,行政处罚类20份,行政强制类3份,行政奖励类27份,其他行政权力47份,法律法规45份,部门文件类582份,重点工作266份。四是及时上报诚信信息。全年共上报17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536家非煤矿矿山企业、3家安全生产评价(乙级)机构、2家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乙级)机构、7家安全生产培训(二级)机构和29家安全生产培训(三级)机构信息。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审批公开和举报查处力度

根据省纪委规范机关权力运行有关规定,针对行政审批、安全许可等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我局制定了《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廉政监督检查办法》和《局行政许可审批责任追究办法》、《局内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办法》,建立A、B角和处务会初审制度,凡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经局务会和局长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以上制度规定,都在我局网站公开。

2012年,我局共召开局务会议26次、局长专题会议22次,集体研究审议重大招投标项目5项,研究批准行政许可(包括延期换证、预评价审查、安全专篇审查、项目设立审查)、审批(包括“三同时”)项目121项。我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的原则,都通过网站和媒体主动公开以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向全社会公开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0451—12350),全年共受理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举报事项41项,查实20项,并及时反馈。

五、加大事故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如实公布事故情况

一是每季度在《黑龙江日报》公开全省各地市、直管县(市)和有关部门等19个事故考核单位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度执行情况,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二是每月通过局《安全生产信息》,同时在省局网站公开全省及煤矿、道路交通、工商贸、火灾、铁路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情况,提高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度。

截止12月31日,我省共发生3起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煤矿事故。对这3起事故,省安全监管局都通过网站及时报导,正确引导舆论。按照国家规定,这3起事故的调查处理由黑龙江煤监局负责。目前,峻源煤矿“5.2”重大透水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已上报国务院。待事故报告批复后,由黑龙江煤监局负责公开。另2起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201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局政务公开制度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三是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对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检查指导不力。

2013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定期指导和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完善制度,强化手段,加强硬件建设,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配齐相关设备设施。三是在省政府网站、局网站和机关办公电子大屏幕上及时公开完善有关工作信息,为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努力。四是在建成政务外网的前提下,抓紧调试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保证尽快投入使用,使机关各项工作均在“阳光”下运行,更全面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五是加强对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政务公开作的检查指导。2013年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地)安全监管局年度绩效考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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