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年报
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开年报
2017年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辑:齐彦龙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19       访问量: 次

2017年,省安全监管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省安全监管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重点做了5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组织机构,由局主要领导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研究过问、听取汇报、作出批示指示,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做为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安监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2017年,局领导班子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2次,做出批示指示4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次赴地市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都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出指示、提出要求。二是落实责任。局办公室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按职责下达工作任务,保证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省局对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目标责任制年度绩效考核,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对没有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地市,严格按考核方案“一票否决”。四是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栏目。按照上级要求,我局投入19.7万元,经政府采购由黑龙江新媒体集团为我局网站改版,聘请专家重新规划设计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健全完善了“公开指南、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收费、财务信息、执法检查、事故及抢险救援、其他信息”等9个栏目,使政务公开分类栏目达到21个,涵盖了我局的所有职能和重点工作,适应了政务公开工作发展的需要,可满足公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可看”、“可查”、“可说”的要求,并与“黑龙江安监”微平台关联。五是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提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驾驭事故舆情能力,按月发布事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二)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指导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我们2017年把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履行行业牵头部门监督指导责任。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和局机关流程再造工作,制定修订了局《政府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政务公开责任,细化了公开内容,明确了公开的形式、发布、审核、管理等工作要求,推动政务公开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由局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带队,深入检查和指导重点地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及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情况,本部门“职权目录”编制及公开情况,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公开情况,安全监管系统政务公开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情况等,切实推动了重点工作落实。检查结束后,我们把检查结果向全系统通报,并纳入省安全监管局对地市2017年度绩效考核。三是加强培训。从2014年起,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基层安全监察员教育培训内容,每期培训班都安排政务公开课,并作为结业考试的重点。目前,我局通过安全监察员培训班,共培训各地市、县区安全监管人员2600多人,占全省专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总数的91%,进一步普及和宣传了政务公开政策和法规知识,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政府信息分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国务院392号令、国家安监总局56号令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要求,省安全监管局2017年及时有效公开了以下事项: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9月29日,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22号),国家和省40余家主流媒体记者参加,进一步扩大了实施意见的影响力,有力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二是加强网络信息报送与发布工作。截止12月末,我局门户网站已发布各类信息1847条,向省政府网站报送政务信息982条,采用582条,报送量和采纳量均位列省直厅局第2名。完成“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机关作风整顿”等4项专题报道。同时加大新媒体公开力度。局微信群共刊发信息152期、200余条,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推出“浏一浏,选出你心中最具人气的6.16活动城市”投票活动,3.2万人参加投票,获全国省级安全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行榜第2名。

三是通过媒体和网络及时公开我省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省安全监管局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和2016年部门决算、2017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重大工作部署和活动、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事故查处及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情况。通过省局网站和发布公告、通报等形式,及时公开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和资质审批情况、被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批和办证情况;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考核及审批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件50份。截止12月底,我局在《黑龙江日报》等省主流媒体分4次公开曝光了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问题企业公告,共曝光违法违规企业84家、曝光隐患问题350项,极大震慑了非法违法行为,促进了隐患问题整改。

四是及时公开各类文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省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省安全监管局各类文件331份,其中行政许可类54份、其他行政权力类25份、部门文件98份、重点工作102份、其他信息26份、其他领域26份。

五是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公开。2017年,我局共召开局务会议15次、局长专题会议7次,集体研究审议重大招投标项目4次、通过行政许可审批11项,都通过网站和媒体主动公开以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将所有审批事项一律纳入全省电子政务平台审批,共在网上受理、核发行政审批事项315项,办结率在省直各厅局继续位居前列。

六是及时、如实公布事故情况。每季度在《黑龙江日报》公开全省各地市、省直管县(市)和有关部门等19个事故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年度控制考核指标进度执行情况,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各地、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每月通过局《安全生产信息》,同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公开全省以及煤矿、道路交通、工商贸、火灾、铁路、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情况,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每月通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直报系统录入事故情况,主动向全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及局网站共接到依申请公开138条,其中依申请公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69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43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21条,其他5条。这些依申请公开事项主要分为2类,一类是已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二是非我局管辖事项,如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对此,我局一是对已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按规定时限,告知申请人向颁证相关地市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二是对非我局管辖事项,及时告知申请人向有权部门提出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11月29日,郑英淑向我局递交《省安监局办理国务院巡查组交办朴东明死亡案件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和身份材料,因我局未参与该举报核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第3项规定,郑英淑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我局公开事项。2016年12月15日,省安监局作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并向郑英淑送达。郑英淑不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于2017年7月1日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于8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作出裁定,驳回郑英淑的起诉。2017年12月郑英淑不服南岗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审理了该案,认为郑英淑的申请事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范围,省安监局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对郑英淑的合法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郑英淑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并作出了终审裁定。

该案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被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的第一案。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认真理解和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严谨细致准备行政应诉工作,最终一审、二审均获胜诉,维护了省安监局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我局实际发生政务公开费用19.7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没有专职工作人员,面对日益繁重的政务公开工作感到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公开事项不够及时,个别工作衔接不到位,导致年度工作报告只在局网站公开而未及时在省政府网站公开。三是对基层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力度有待强化,对基层普遍存在的问题了解不及时,指导不到位,研究解决力度不够。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打造“阳光安监”。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定期指导和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拓展完善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加强硬件建设,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配齐相关设备设施。三是在省政府网站、局网站和机关办公电子大屏幕上及时公开完善有关工作信息,为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努力。四是充分发挥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作用,即时公开重大事项,使机关各项工作均在“阳光”下运行,更全面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五是切实履行行业牵头部门责任,指导和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抓紧解决存在问题。六是争取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

排行榜        
联系我们    |    网上咨询    |    举报投诉    |    网站地图

主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街50号  邮箱:hlsafetygov@sina.com  邮编:150040  黑ICP备11005875  网站标识:2300000034

技术支持: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哈公网监备23010002003881号   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分辨率144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