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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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牡丹江市林口县“3.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黑安办督〔2018〕3号)
       编辑:安然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05       访问量: 次


牡丹江市政府:

2018年3月3日11时许,费卫忠驾驶黑LC9986小型轿车在林口县境内沿S20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159公里250米处时,迎面与南宁驾驶的黑GG1180小型轿车相撞,造成2车驾驶人及3名乘车人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共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黑安发〔2010〕49号)规定,省政府安委办决定对牡丹江市“3.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市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黑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彻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工作,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事故调查报告报省政府安委办备案后,由你市按照有关规定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梁万松,0451—87012022。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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