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人事培训处
       编辑:采编003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1-06       访问量: 次

处室职能: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实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和管理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按规定负责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1-87016200

排行榜        
联系我们    |    网上咨询    |    举报投诉    |    网站地图

主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街50号  邮箱:hlsafetygov@sina.com  邮编:150040  黑ICP备11005875  网站标识:2300000034

技术支持: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哈公网监备23010002003881号   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分辨率1440*900